元大期貨營業員劉子弘|期貨證券開戶 期貨陪跑員

期貨知識認知表

期貨知識認知表

期貨交易人於開戶時,需填寫一份共20題的期貨交易測驗,目的是讓投資人下單前,能對期貨有基本概念,答錯也沒關係,線上填寫時會有詳解,也可以詢問所屬營業員,以下幫各位整理好 !!

■正確 □不正確

1. 為增加盤前資訊透明度,臺灣期貨期交所於盤前委託時段揭露各契約模擬試撮之開盤價、量及試撮後之最佳 5 檔買賣價量資訊。

說明:為提高期貨市場盤前資訊透明度,期交所自2014年5月12日起實施期貨市場盤前資訊揭露制度,每個交易日上午8時30分至8時45分,各商品除現行每5秒揭示1次總委買、總委賣口數及筆數外,增加揭露模擬試撮之開盤價、量及模擬試撮後之最佳5檔買賣價量資訊,提供交易人更多的盤前下單參考資訊。

※開盤前2分鐘(8時43分至8時45分)不得刪、改委託,僅得新增

■正確 □不正確

2. 交易人從事國內、國外期貨交易,其交易制度及風險控管機制會因各國交易所、複委託期貨商或我國期貨商規定而有不同。

說明:交易人從事國內、國外期貨交易,其交易制度及風險控管機制會因各國交易所、複委託期貨商或我國期貨商規定而有不同。

以下當沖規則說明:

當沖規則條件注意事項
國內期貨1.期貨戶開戶滿3個月
2.期貨交易紀錄10筆以上
非結算日可持有倉位至下午13:30
結算日則須在下午13:15分前結束倉位
當沖部位不可留倉
國外期貨帳戶開立即可使用收盤前30分鐘會判斷持有部位 (包含未沖銷損失)
若風險指標大於100%,當沖部位會轉成一般單,自動留倉
若風險指標小於100%,當沖部位會被砍倉
結算日當天交易時間會提早結束(依各商品交易所公告為主)

■正確 □不正確

3. 「一定範圍市價委託」是一種不需指定委託價格,但可將成交價格限制在一定範圍內,可降低成交價格大幅偏離交易人預期之情況。

說明:市價委託為不限定價格之委託,其成交價格可能為漲跌幅範圍內之任何價格,若交易人進行市價委託時,遇商品流動性較不足或市場買賣委託量瞬間失衡,因此設定了一般範圍市價。

※一般範圍市價增減數如下:
指數類期貨:± 前一日標的收盤指數 0.5%
選擇權:± 前一日標的收盤指數 0.2%
個股期貨:± 當日標的證券開盤參考價 1%

■正確 □不正確

4. 價格穩定機制係避免價格異常波動的措施,國、內外期貨交易所之價格穩定機制或有不同,但都無法改變市場價格走勢,價格走勢不符預期的部位仍須注意風險控管。

說明: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是防範盤中委託流動性瞬間失衡導致價格異常波動的風控機制。當投資人的新進委託可能成交價格異常偏離即時價格區間(如買單可能成交價高於上限,或賣單可能成交價低於下限),系統會自動將該筆委託予以退單,以保護投資人免受「胖手指」或程式錯誤下單的損失。

正確 不正確

5. 交易人以期貨商所提供之報價資訊為下單之唯一依據,不需進行其他驗證。

說明:所有的看盤軟體報價都是正常使用,但畢竟是透過網路傳輸,總是會有遇到斷線或網路壅塞的時候。不論是期貨商的線路有狀況,或者自家電腦或手機網路連線有問題,都可能造成報價資訊停止或延遲,手機若是使用Wi-fi連線,網路瞬斷的頻率就又更高了。當發現行情報價異常時,建議使用其他平台進行交叉驗證,或者聯繫營業員確認較為保險。險控管。

正確 不正確

6. 期貨市場使用市價委託,成交價格皆會接近委託當時市場價格,無須留意商品流動性。

說明:市價委託是都是會成交當下最靠近的價格,如果市場的流動性不足在大行情或冷門商品的買賣價差通常很大,使用「市價委託」可能成交於較差的價格,所以市場流動性是非常重要的。

正確 不正確

7. 期貨商品於到期後將自動轉倉,交易人無須留意期貨商品之到期時間。

說明:期貨商品於到期後如果要繼續持有部位,就需要在下一個合約建立新倉;另外也可以使用價差單進行轉倉,系統會平倉近月合約並新倉遠月合約,如果有價差單的疑問可以詢問營業員。

■正確 □不正確

8. 交易人從事期貨交易須先繳足原始保證金,且期貨商可視交易人信用狀況及及其從事之交易性質加收保證金(例如對較不具流動性商品加收保證金)。

說明:期貨交易所規定之期貨交易原始保證金是指入場的最低門檻,當要進行委託交易期貨時保證金專戶內都要足額的保證金,期貨商也可視交易人信用狀況及交易性質加收保證金。

■正確 □不正確

9. 保證金種類分為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交易人從事期貨交易負有維持保證金之義務,須隨時注意市場行情變化,當帳戶權益數低於維持保證金時,應補足保證金至原始保證金。

說明:保證金種類分為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盤中時段權益數若低於部位所需維持保證金,就會收到期貨商的高風險通知簡訊,交易人應注意市場行情變化,適時入金提高保證金水位以因應行情波動。而在收盤之後若帳戶權益數仍低於維持保證金,就會收到盤後追繳通知。

 

■正確 □不正確

10.交易人應自行計算維持保證金之額度與比例,並負有隨時維持期貨商所訂足額保證金之義務,不須等待期貨商之通知或要求。

說明:期貨商會在低於維持保證金時寄發簡訊提醒,但投資人還是須留意自己部位損益的狀況!!
期貨是具有槓桿特性的商品,若槓桿過大就容易被洗出場,控制槓桿才能存活於市場中。

正確 不正確

11.臺灣期貨期交所股票期貨契約及各類選擇權契約之保證金與指數期貨相同,均為固定金額,於交易時段不會隨市場行情而變動。

說明:股票期貨與股票相同,都會隨著價格變化使得成本有所變動。
股票期貨契約保證金計算:為期貨價格╳契約乘數乘╳風險價格係數,因此原始保證金會隨著市場行情價格而變動。

■正確 □不正確

12.期貨商每日結算作業後,對權益數低於未沖銷部位所需維持保證金之帳戶發出盤後保證金追繳,交易人應於約定時間前,依期貨商保證金追繳通知內容,將應補繳金額補足。

說明:期貨商每日以各交易所結算價格逐日結算交易人留倉部位損益後,若交易人之帳戶權益數低於未沖銷部位所需維持保證金時,期貨商將依約定方式對交易人發出盤後追繳通知,交易人應於隔日12:00前補足金額,否則會期貨商依規定代為平倉。

■正確 □不正確

13.盤中風險指標低於期貨商約定標準時(例如 25%),期貨商將開始執行代為沖銷作業程序。影響代為沖銷結果的因素眾多,有可能導致代為沖銷結果不如預期,甚至產生超額損失(Overloss),交易人仍應對其沖銷結果負責。

說明:盤中風險指標低於25%時才開始執行代沖銷作業,交易室會以平倉時的市場價格為準,所以當行情波動劇烈,有可能產生超額損失(Overloss),也就是帳上保證金變成負數的情況發生。若商品是股票期貨,也可能遇到當天行情已漲跌停鎖死,風險指標已低於25%想掛平倉卻無法成交,要隔日之後才有機會出掉,最終虧損金額是無法預期的。
若交易人保證金專戶權益數為負數,經期貨商通知後必須在3個營業日內補足金額,否則期貨商將依規定申報違約喔。

正確 不正確

14.盤中風險指標低於期貨商約定標準時(例如 25%),期貨商會開始執行代為沖銷程序,將虧損部位全數沖銷,獲利部位則不會沖銷。

說明:風險指標是以整戶計算已將獲利與虧損的部位都計算於其中,所以代沖銷作業不論是獲利還是虧損都會一併作業。

■正確 □不正確

15.交易人持有賣出價外選擇權部位,倘交易標的價格巨幅變動,部位轉為深價內選擇權,保證金可能倍數增加。

說明:臺灣期貨交易所之選擇權保證金計算方式為:權利金市值+MAXIMUM (A 值-價外值, B 值),當交易標的價格巨幅變動,部位轉為深價內選擇權,保證金可能倍數增加。

正確 不正確

16.選擇權契約建立部位後,該部位盤中浮動損益金額會計入權益數中加減。

說明:選擇權契約部位計入權益數為「權利金收入及支出」,盤中浮動損益僅供參考,並不會計入權益數中加減。

■正確 □不正確

17.交易人從事期貨交易,期貨商應於成交後即作成買賣報告書交付交易人,並應於每月底編製對帳單分送交易人。

說明:按期貨商管理規則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期貨商受託從事期貨交易,應於成交後製作買賣報告書,交付期貨交易人。期貨商管理規則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期貨商應按月編製對帳單一式二份,並於次月五日前填製,一份送交期貨交易人,一份由期貨商保存。

正確 不正確

18.交易人在期貨商指定之金融機構完成開立存款帳戶後,即可下單委託。

說明:期貨保證金係以『虛擬帳號』方式辦理存入。每位交易人存入「客戶保證金專戶」之期貨帳號均不同,期貨商收足保證金後始得接受交易人委託。

正確 不正確

19.為了下單方便,交易人可請期貨商代為保管款項、印鑑或存摺。

說明:依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第二項、期貨商管理規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期貨商從事期貨交易,不得代收(付)保證金、權利金或期貨交易應收付款項,亦不得代期貨交易人保管款項、印鑑或存摺。提醒交易人勿將有價證券、存摺或印章交付期貨商之員工代為保管。

 ■正確 □不正確

20.交易人從事期貨交易前,應熟悉並瞭解期貨商下單備援平台的操作方式,以做為常用下單交易系統異常時之替代。

說明:除期貨商提供多種電子交易系統,可作為相互備援外,交易人應了解電子交易並非唯一之委託方式,得以當面、電話或書面等其他方式替代電子交易。

以上如果還有不了解的地方都可以在詢問我唷!